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第二批)
教师教育学院在学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指导下开展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学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和教师教育学院网站http://jsjyxy.njnu.edu.cn.
教师教育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作东
副组长:张杰、汪涛(执行)
成员:马宏佳、马复、刘军、陆建隆、陈娴、汤振纲、解凯彬
秘书:孙小燕
二、学院接收专业和名额
一般为专业招生计划的20%,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三、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我校2015年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获得者。
四、支持政策
(1)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均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获取推免生新生奖学金。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报到入学后可获得2000-5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3)优先选择导师。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各学院支持其享有选择博士生导师、教授作为导师的权利。
(4)补贴复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到入学后可获得200元的复试交通费补贴。
五、时间安排、推免程序及其他要求
1.时间安排
7月15-9月25日,考生填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9月28-10月10日,推免生填报志愿,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0月10日,学院及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程序
(1)推免生申请
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推免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超过48小时后可修改某个志愿。
(2)复试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复试工作(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予以审核)。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维护复试成绩。
(3)拟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催促推免生尽快点击同意。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公示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多次复试的学院需进行多批次公示。
六、复试安排(第二批)
(一)报到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10月9日(周五)10:00-11:00至随园校区逸夫楼大厅教师教育学院报到,免复试费。
(二)面试安排
1、时间:10月9日14:00-17:00;
2、候考地点:逸夫楼一楼报告厅,请考生提前30分钟候场;
3、面试地点:随园校区逸夫楼一楼、二楼办公室;
4、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
(2)学科专业知识问答:必答题,现场抽签,并回答签条上的有关问题;
(3)教师技能及素养知识问答:必答题,现场抽签,并回答签条上有关问题;
(4)考官提出的其他问题。
5、面试程序:
提前5分钟按照面试顺序每人抽题后准备5分钟,然后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完即刻离开考场。
六、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办法
复试结束当天学院根据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推免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
纪检电话:025-83598519
教师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8日